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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(修订稿) (2016年6月)

为了鼓励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本科生与指导老师共同开展科学研究,提高学士学位论文的质量,特制订院级优秀学士论文的评选办法。

一、优秀学士论文评选原则及条件

(一)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、注重创新、严格筛选、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。

(二)论文选题有一定现实意义。

(三)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。

(四)论文材料翔实,论证严密,表达准确,文笔通畅。

(五)论文符合学校及外国语学院规定的毕业论文格式规范。

(六)论文的知网检测复制重复率不得超过20%。

(七)论文答辩时获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,答辩结论为优秀。

二、评选范围及比例

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数额不超过答辩总人数的10%,评选在论文答辩时进行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学生本人在答辩前提出书面申请。

(二)导师推荐。

(三)院专家组评审,票数超过专家组成员三分之二方为有效。

四、奖励

获外国语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及指导老师,由外国语学院颁发《外国语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》。

五、本办法自2016年6月14 日起施行,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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