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语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(修订稿) (2016年6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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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鼓励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本科生与指导老师共同开展科学研究,提高学士学位论文的质量,特制订院级优秀学士论文的评选办法。
一、优秀学士论文评选原则及条件
(一)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、注重创新、严格筛选、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。
(二)论文选题有一定现实意义。
(三)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。
(四)论文材料翔实,论证严密,表达准确,文笔通畅。
(五)论文符合学校及外国语学院规定的毕业论文格式规范。
(六)论文的知网检测复制重复率不得超过20%。
(七)论文答辩时获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,答辩结论为优秀。
二、评选范围及比例
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数额不超过答辩总人数的10%,评选在论文答辩时进行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学生本人在答辩前提出书面申请。
(二)导师推荐。
(三)院专家组评审,票数超过专家组成员三分之二方为有效。
四、奖励
获外国语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及指导老师,由外国语学院颁发《外国语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》。
五、本办法自2016年6月14 日起施行,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