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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师参加研修会议的管理规定 (2017年6月)

  为贯彻落实华北电力大学“大人才”战略,进一步开拓外语教师的知识视野和提高业务能力,推动学院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开展,外国语学院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术会议、培训、研讨、讲课比赛等形式的研修(以下简称研修)。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,规范选派程序和培训内容,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,在2013年《英语系教师进修管理办法》基础上,参照我校《关于印发<华北电力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华电校财〔2016〕19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严肃教职工劳动纪律的通知》(华电校人〔2016〕2号),制订本管理规定。

一、研修目标

围绕学科建设与学院发展,加强交流合作,全面提高外语教师的外语综合业务素质,了解和学习先进的教学、科研理念与方法,增强教学科研能力,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供支持和保障。

二、研修原则

1、有计划选派原则。根据教师现状、学科(专业)建设、人才需求预测和今后的发展方向,制定教师研修计划,有目的、有重点、有层次地科学安排教师参加各类会议培训。

2、向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倾斜原则。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前提下,优先选送思想政治表现好、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、业务能力强、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参加研修。教师研修要兼顾实用技能培训和着眼于知识更新、提高全面素质。

3、按需培养、学用一致原则。教师研修要做到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并重,理论与实践统一,确立质量第一的观念。按需培训,学以致用,加强教师研修的针对性,讲求实效,不支持进行非外语专业的修。

三、研修范围

根据经费支持的不同,研修分为学校和学院资助的研修;教学、科研项目资助的研修;个人自费的研修;出版社等校外单位资助的研修等。

四、研修选派程序

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、培训、研修、讲课比赛等所有研修活动,无论使用何种经费,均要履行审批程序。根据经费资助的不同,具体审批程序如下:

1、个人自费的研修:提前持会议通知和研修申请表,到院办备案。

2、教学项目资助的研修:提前持会议通知和研修申请表,请主管领导审批后,到院办备案。

3、科研项目资助的研修:提前持会议通知和研修申请表,请主管领导审批后,到院办备案。

4、学校和学院资助的研修:学院将会议通知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发布,教师根据会议内容自愿报名。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研修原则,优先选派符合参会条件教师参加会议。

5、出版社等校外单位资助的研修:学院收到出版社等校外单位会议通知后,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发布,包括宣传栏张贴通知、微信群通知等。教师根据自己任课情况自愿报名。学院优先选派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师参加会议,在课程教师报名不满、存在剩余名额的情况下选派其他教师参加。在相关工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在相关比赛中获奖的教师,学院会根据经费情况,支持鼓励其进一步培训进修。

五、研修管理及要求

1、研修教师原则上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,外出参加研修。

2、研修教师须按照研修要求,认真参加所有会议安排。

3、研修教师须按研修通知的时间要求,按期返校(假期除外),不能耽误正常工作。

4、研修教师返校一周内(遇假期顺延到假期后)应提交研修总结或新闻稿一篇(附参会照片)。如代表学院参会,应在一定范围内(院内会议或教研室内部)反馈会议内容。

5、未履行审批手续者,不予签字报销,如在工作日外出,视为无故旷工。

六、附则

本办法由6月15日外国语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,由外国语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
附件:外国语学院研修审批表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
职称


研究方向


教研室



研修类别

学术会议( )、培训( )、研修( )、讲课比赛( )、其他( )

经费支持

自费( )、教学项目( )、科研项目( )、学院( )、学校( )、出版社( )、其他( )

研修名称


研修时间

年  月  日  至   年   月   日

研修地点


教研室意见

教研室意见:


           教研室签字:         年   月   日        

学院意见

学院意见:


主管院长签字:      年   月   日


注:1、本表留学院办公室存档。

2、本表需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。



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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